2018年5月3日,刘某因一起离婚纠纷案件向我院递交书面申请,请求对王某返还婚前财产进行强制执行,我院经审查后进行执行立案并对该案建档立卡,通过边见面边分析、边分类边采取执行措施,统筹谋划。仅用时16天执结该案,切实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立案后,我院执行干警在第一时间向被执行人王某送达执行通知书,并约谈双方当事人,深入了解双方当事人生活现状、财产状况、被执行人的履行能力以及双方矛盾产生的根源,同时对被执行人王某进行耐心的释法明理,督促其在限期内将婚前财产返还申请人刘某。5月19日,执行干警与双方当事人到达执行标的物存放现场,对双方当事人再次进行耐心调解,同时缜密观察现场情况,以保障物品能够顺利交接。
最终,在执行干警不懈努力下,被执行人王某如期履行向刘某返还婚前财产的义务,该案得以圆满执结。我院严格贯彻落实上级法院“精准执行攻坚战”工作要求,以执行实效诠释忠诚和担当,使人民群众在每一件执行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