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白某某在父亲去世后依法继承了其名下位于山海关区御东里的一处房屋,但被告罗某某一直在房屋内居住,经多次协商、劝离仍不返还房屋,原告白某某遂向山海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罗某某将非法占用的房屋返还给原告,并要求被告支付房屋占有使用费25000元。山海关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支持了原告白某某的诉请,但民事判决生效后,被告罗某某一直未履行,仍非法占用房屋,白某某向法院提起强制执行。
执行干警在多次与被执行人沟通,希望被执行人可以自行腾退房屋,但被执行人始终不履行法定义务。执行干警在将被执行人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采取相应限制措施后,也了解到该纠纷历时多年,涉及历史遗留问题较为突出,被执行人无固定收入、无其他居所、生活确实困难的实际情况,坚持以息诉止争为目标多方协调解决。在执行干警的不懈努力下,为被执行人安排了妥当住处,最终被执行人腾退房屋纠纷双方握手言和。
山海关区法院在加大力气惩处“老赖”的同时,秉持“有温度执行”的理念,将司法为民贯穿执行全过程。对生活确有困难的被执行人依法进行司法救助,2017年以来执行司法救助金额已达40余万元,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双赢,对定纷止争、化解社会矛盾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