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6日,山海关区人民法院召开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宣讲报告会。院党组书记、院长刘子明为全院干警宣讲全会精神,并对学习贯彻全会精神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推动。
此次宣讲紧密围绕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法院工作实际,从全会召开的背景、筹备过程、主题、总目标、重大原则、重大举措、法治体系建设、全会精神贯彻落实等方面进行了详细阐述和深入讲解。
刘子明指出,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对于法院干警来说,既是政治任务,也是工作需要,更是提升自身素质、推动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要将学习全会精神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相结合,深入理解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与全会精神之间的内在联系,把学习贯彻全会精神与审判执行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切实将全会精神转化为推动法院工作的具体行动。
刘子明强调,要坚定理想信念毫不动摇,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做政治上的明白人、老实人。要深耕主责主业毫不动摇,坚定不移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法惩治各类犯罪,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依法审理民商事纠纷,妥善处理医疗、就业、社会保障等民生案件,切实保障民生。深化府院联动机制,全力化解行政争议。坚持善意文明执行,切实兑现胜诉权益。要践行人民至上毫不动摇,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融入党委领导下的社会治理大格局,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如我在诉”意识切实办好每一起事关群众切身利益、急难愁盼的案件。要落实改革任务毫不动摇,切实吃透各项改革要求,以钉钉子的精神抓好任务落实,抓好责任落实,密切联系法院实际,抓实审判工作现代化的基础和路径,推动审判执行工作提质增效。要严明纪律作风毫不动摇,要牢记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党的自我革命永远在路上,以严的基调强化正风肃纪反腐,高度关注和重视解决审判执行工作背后反映的作风问题,持续抓实抓好“三个规定”落实,持续抓好司法作风突出问题整改,持续抓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努力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法院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