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时间:2024年 10 月 31 日
序号 | 申请执行人 | 案号 | 暂存类别 | 法定事由 |
1 | 高瑞宏 | (2022)冀0303执191号 | 延缓发放 | 执行案件被依法中止或暂缓执行的 |
2 | 鹤岗市兴泽建筑有限责任公司 | (2023)冀0303执恢176号 | 延缓发放 | 执行案款因另案诉讼、执行或涉嫌犯罪等原因被保全的 |
3 | 孟祥佳 | (2024)冀0303执409号 | 延缓发放 | 需要进行案款分配的 |
4 | 山海关区永月食品商店 | (2024)冀0303执416号 | 延缓发放 | 被执行人申请破产已被裁定受理的 |
5 | 李凤平 | (2024)冀0303执4号 | 执行款提存 | 申请执行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未确定监护人的 |
6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秦皇岛市山海关支行 | (2023)冀0303执恢192号 | 延缓发放 | 当事人对执行案款金额有争议需要审查的 |
7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秦皇岛山海关支行 | (2024)冀0303执恢447号 | 延缓发放 | 需要进行案款分配的 |
8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秦皇岛山海关支行 | (2024)冀0303执470号 | 延缓发放 | 应退付被执行人或案外人,尚未通知到的 |
9 | 中建六局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2023)冀0303执1309号 | 延缓发放 | 当事人对执行案款金额有争议需要审查的 |
注:申请执行人对案款延缓发放和提存情况如有疑问请拨打秦皇岛市山海关区人民法院执行案款管理专线:0335-5151158,投诉建议请拨打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案款管理专线:0335-7673186。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案款管理投诉邮箱:hbzxj@court.gov.cn。